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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能源: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公告日期:2011-09-21

证券代码:002221              证券简称:东华能源              公告编号:2011-041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11 年 9 月 20 日在公司会议室
召开。本次会议已经于 2011 年 9 月 10 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及公司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周汉平董事委托周一峰董事出席,实际出席
会议董事 7 人。会议由周一峰董事长主持,达到法定人数,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
案:
    一、《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公司需要,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考察推荐,董事会决议:同意聘任陈圆圆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即日起至本
届董事会届满。独立董事已就上述提名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附:陈圆圆女士简历:
    陈圆圆,女, 1982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南京审计学
院财政学系。历任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专员、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审计专员等职。
2010 年 12 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陈圆圆女士不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亦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惩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的任职资格。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议案通过。
    二、《关于聘任公司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考察推荐,董事会决议:同意聘任姚亚
娟女士为公司审计负责人,任期自即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独立董事已就上述提名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
    附:姚亚娟女士简历:
    姚亚娟,女,1978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江苏大学毕业,助理
会计师。2002 年 4 月 1 日进入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历任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部结算主管、审计主管。
    姚亚娟女士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到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惩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任职资格。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议案通过。
    三、《关于投资设立张家港扬子江石化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展公司业务发展空间,公司已与江苏飞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华昌化
工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三方合资协议,共同投资设立“张家港扬子江石化有限公司”,以该公
司为主体投资 120 万吨的丙烷脱氢生产丙烯装置,利用进口的高纯度丙烷,采用目前国际
先进的脱氢生产工艺和装置生产丙烯,项目总投资约 40 亿元人民币。
    董事会认为:上述项目有利于公司主营产品丙烷、丁烷市场销售的大幅度增长,有利
公司现有产能和优势的充分发挥,有利于公司产业链的进一步延伸,有利于公司未来业绩
的稳定增长,项目投资风险可控。为此,同意公司参股投资该项目。具体事项如下:
    1、合资公司名称:张家港扬子江石化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
    2.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
    3. 出资额及出资比例:东华能源出资 30,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 30%;飞翔化工出资
40,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 40%;华昌化工出资 30,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 30%。
    4. 经营范围:生产丙烷脱氢制丙烯项目涉及到的烯烃类、烷烃类、聚烯烃类及三类产
品延伸合成的精细化学品,副产高纯氢气及后续合成品,关联新品的研制开发,销售自产
产品并提供相关售后服务。
    5、项目名称:新建 120 万吨/年丙烷脱氢制丙烯(60 万吨×2)项目。
    依据公司章程之规定,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董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 2011 年 9 月 15 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议案通过。
    四、《关于转让东华能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香港)股权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将东华能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香港)(以下简称“东华国贸”)
的全部 100%股权以 1,200 万人民币的对价转让给给联盟国际有限公司。具体事项如下:
    1、东华国贸概况:东华国贸为公司投资设立于香港,专业从事丙烷、丁烷国际贸易业
务的公司。截止 2011 年 8 月 30 日,东华能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香港)的本年度销售收
入为 155,246 万元,账面净资产为 1,091.1 万元(未经审计)。
    2、定价基础:本次交易以东华能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账面净资产为定价基础。
    3、交易背景和影响,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司已在新加坡注册设
立《东华能源(新加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新加坡在丙烷、丁烷国际贸易方面,具备良
好的地理优势、物流条件、金融环境和经营团队,公司将以新加坡公司为平台,引进专业
的国际贸易团队,为公司今后化工原料的保供业务和国际贸易扩张奠定良好的基础,有利
于公司向国际化方向发展。
    4、受让方概况:联盟国际有限公司为一家注册于英属维尔京的公司,主要从事投资和
贸易业务,其实际控制人为顾俪珈女士(身份证号码:330682198809070020)。
    受让方及其实际控制人,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议案通过。
    五、《关于聘请 2011 年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且原聘请的财务审计机构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
司聘期已到,经双方协商,公司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审议同意:聘请中兴华富华会计
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本公司对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多
年来所付出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附: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简介:
    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由国家工商
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国性的会计、资产评估、财税和工程咨询
等专业服务机构。其前身是成立于 1993 年的中法会计师事务所,2000 年由国家工商管理
总局核准,改制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具有从事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从业人员三百余人,现有注册会计师 178 人(其中北京总所 108
人)。目前,设有江苏分所、河南分所、河北分所、陕西分所、安徽分所,并在广东设有成
员所。在 2010 年 4 月 30 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的《2010 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
百家信息》中排名第 21 位。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议案通过。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 年 9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