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21 证券简称:东华能源 公告编号:2011-003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11 年 3 月 11 日-13 日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已经于 2011 年 3 月 1 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
通知各位董事及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会议由周一峰董事长主持,达到法定人数,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
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 2011 年度综合授信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业务需要,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南京东华燃气有
限公司、江苏东华汽车能源有限公司向相关合作银行申请共计不超过 17.2 亿元
人民币综合信用授信额度,其中:11.225 亿元为原有额度继续申请,5.975 亿元
为新增额度申请。具体情况如下:
原授
金额(人 授信方
公司名称 金融机构 项目 期限 信额
民币) 式
度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华夏银行南京城南支行 2亿 综合授信 信用 一年 1.8 亿
中国民生银行南京上海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1亿 综合授信 信用 一年 0.5 亿
路支行
南京东华能源燃气有限 中信银行南京月牙湖支
3.2 亿 综合授信 担保 一年 3.2 亿
公司 行
南京东华能源燃气有限 招商银行南京迈皋桥支 1.875
3亿 综合授信 担保 一年
公司 行 亿
南京东华能源燃气有限
交通银行江苏省分行 3亿 综合授信 担保 一年 1.5 亿
公司
南京东华能源燃气有限
恒丰银行南京分行 1.2 亿 综合授信 担保 一年 0
公司
南京东华能源燃气有限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京
1亿 综合授信 担保 一年 1亿
公司 分行
南京东华能源燃气有限 1.35
江苏银行总行营业部 1.5 亿 综合授信 担保 一年
公司 亿
江苏东华汽车能源有限
交通银行江苏省分行 1.3 亿 综合授信 担保 一年 0
公司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二、《关于向交通银行申请 2011 年度综合授信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业务需要,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向交通银行张家港保税区支行
申请共计不超过 12 亿元人民币综合信用授信额度,其中:3 亿元为原有额度继
续申请,9 亿元为新增额度申请,该银行额度的授信为信用方式,期限一年。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议案通过。
三、《关于给予南京东华燃气有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董事会审议同意:为南京东华燃气有限
公司向银行申请的 12.9 亿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综合授信额度
综合授信申请公司 申请银行 担保期限 担保单位
(人民币)
南京东华能源燃气 中信银行 3.2 亿(为原有额度继续
二年 东华能源
有限公司 南京分行月牙湖支行 申请)
南京东华能源燃气 招商银行 3 亿(其中:1.875 亿为
二年 东华能源
有限公司 南京迈皋桥支行 原有额度继续申请)
南京东华能源燃气 3 亿(其中:1.5 亿为原
交通银行江苏省分行 二年 东华能源
有限公司 有额度继续申请)
南京东华能源燃
恒丰银行南京分行 1.2 亿 二年 东华能源
气有限公司
南京东华能源燃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1 亿(为原有额度继续申
二年 东华能源
气有限公司 南京分行 请)
南京东华能源燃
江苏银行总行营业部 1.5 亿 二年 东华能源
气有限公司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议案通过。
附:南京东华能源燃气有限公司简介
南京东华能源燃气有限公司系经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批准成立,注
册资金 1000 万元人民币,公司拥有其 100%的权益。其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
危险化学品销售(按许可证所列项目经营)。一般经营项目:化工产品的转口贸
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禁止进出口商
品和技术除外)。截止 201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 5.26 亿元(其中:流动
资产 5.22 亿元),总负债 5.09 亿元(均为流动负债),资产负债率为 96.77%(未
经审计)。
四、《关于给予江苏东华汽车能源有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董事会审议同意:为江苏东华汽车能源
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的 1.3 亿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综合授信额度
综合授信申请公司 申请银行 担保期限 担保单位
(人民币)
江苏东华汽车能源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江苏省分行 1.3 亿 二年 东华能源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议案通过。
附:江苏东华汽车能源有限公司简介
江苏东华汽车能源有限公司系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批准成立,注册资
金 5000 万元人民币,公司拥有其 100%的权益。其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液
化气批发、液化气加气站经营(以上凭许可证经营);危险化学品批发(按许可
证所列项目经营)。一般经营项目:化工产品、汽车燃气设备、钢材、铜、纺织
原料、化纤产品、装潢材料销售、技术咨询服务;汽车能源的研究、开发及相关
技术、信息的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
营禁止进出口商品和技术除外)。截止 201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 1.69 亿
元(其中:流动资产 0.91 亿元),总负债 1.19 亿元(均为流动负债),资产负债
率为 70.41%(未经审计)。
五、《关于风险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对风险投资业务的管理,董事会审议同意《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风险投资管理办法》。
(详见 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