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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能源: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0-11-23

证券代码:002221 证券简称:东华能源 公告编号:2010-040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0年11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已经于2010年11月11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及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周一峰董事长主持,达到法定人数,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补选万瑞庭先生为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选举独立董事万瑞庭先生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召集人),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已选举的委员独立董事陈兴淋、黄立峰先生共同组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选举独立董事万瑞庭先生为提名委员会委员,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已选举的委员独立董事陈陈兴淋(召集人)、董事朱幼棣共同组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二、《关于同意临海市大田白竹液化气有限公司收购资产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拥有100%权益的临海市大田白竹液化气有限公司以800万元的价格收购临海市大田白竹液化气储配站的经营性资产和经营资质。
    (详见2010年11月23日的《证券时报》和11月2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三、《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并提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并同意在该计划获得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陈建政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详见2010年11月23日的《证券时报》和11月2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议案通过。
    四、《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并提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并同意在该办法获得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陈建政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详见2010年11月2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议案通过。
    五、《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并提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并同意在该名单获得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陈建政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详见2010年11月2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议案通过。
    六、《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2011年考核指标》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并提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2011年考核指标》。
    董事陈建政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议案通过。
    七、《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以下事宜: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派息等事项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和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和解锁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锁。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锁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锁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7、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锁及未解锁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
    8、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参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取消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
    10、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同意在《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获得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后,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陈建政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议案通过。
    由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需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股东大会具体召开日期另行通知。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