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ST 天宝 证券代码:002220 公告编号:2019-120
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 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 披露内容 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
天宝,证券代码:002220)于 2019 年 12 月 19 日、12 月 20 日、12 月 23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对重要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重要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已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已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因存在未履行审批决策程序对外担保的情形,且违规对外担保余额
占公司 2018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公司股票于 2019 年 5 月 28 日被实
行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26 日披露的《关于未履行
审批决策程序对外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2),于 2019 年 5 月 27 日
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8)。
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6 月 28 日、7 月 27 日、8 月 27 日、9 月 28 日、10 月 30 日、
11 月 30 日在信息披露指定媒体披露了《关于未履行审批决策程序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71、2019-075、2019-091、2019-106、2019-111、2019-119)。
截至目前,公司违规对外担保余额合计为 61,137,834.00 元,占公司 2018 年
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2.37%。
3、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21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通知
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
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22 日在信息披露指
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收到立案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6)。
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6 月 22 日、7 月 23 日、8 月 23 日、9 月 24 日、10 月 23 日
在信息披露指定媒体披露了《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0、2019-074、2019-089、2019-104、2019-109)。
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22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监管局(以下简
称“大连证监局”)下发《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大证监处罚字[2019] 2 号),根据相关规定,大连证监局拟决定:①、对天宝食品给予警告,并处以 40 万元
罚款。②、对黄作庆给予警告,并处以 30 万元罚款。(详见公司 2019 年 11 月
25 日在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大连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18 号)
4、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