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新里程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23-011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制性股票上市日:2023 年 3 月 6 日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11,759.50 万股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1.94 元/股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人数:332 人
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里程”或“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定,公司已完成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 年 12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对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经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2 年 12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3、2022 年 12 月 8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新
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独立董事王敬民先生作为征集人就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4、2022 年 12 月 8 日至 2022 年 12 月 17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
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5、2022 年 12 月 22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新
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6、2022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3年 2 月 8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7、2023 年 2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3 年 2 月 7 日
2、首次授予数量:11,759.50 万股
3、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4、首次授予人数:332 人
5、首次授予价格:1.94 元/股
6、首次授予和预留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人员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目前总股
票数量(万股) 票总数的比例 本的比例
林杨林(董事长) 2,000.00 13.64% 0.61%
宋丽华(董事、高级副总裁、医疗管 1,000.00 6.82% 0.31%
理中心总经理)
周子晴(董事) 350.00 2.39% 0.11%
关恒业(董事) 100.00 0.68% 0.03%
许铭桂(董事) 100.00 0.68% 0.03%
刘军(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100.00 0.68% 0.03%
徐旭(副总裁、战略投资部总经理) 100.00 0.68% 0.03%
聂晨(副总裁) 100.00 0.68% 0.03%
核心管理人员(1 人) 150.00 1.02% 0.05%
中层管理人员(48 人) 2,362.00 16.11% 0.72%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275 人) 5,397.50 36.82% 1.65%
预留 2,900.00 19.78% 0.89%
合计(332 人) 14,659.50 100.00% 4.49%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 1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预留部分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召开董事会授予。届时须确定预留授
予的权益数量、激励对象名单、授予价格等相关事宜,并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本次授予情况的摘要及激励对象的相关信息。
7、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和红利同时按本激励计划进行锁定。解除限售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注销。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
股票第一个解除限 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 40%
售期 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
股票第二个解除限 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 30%
售期 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
股票第三个解除限 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 30%
售期 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8、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
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公司应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的,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
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9、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
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
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当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