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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恒康: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6

*ST恒康: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ST 恒康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22-045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的说明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ST恒康,证券代码:002219)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两个交易日(2022年4月22日和2022年4月25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2、公司已披露的经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

  3、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函询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披露的重大事项外,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4、经核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5、2022年4月22日,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公司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重整程序的进展情况将对净资产金额产生重大影响,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1 年年度报告为准。

  6、根据目前年报编制工作进展情况,公司预计无法在4月27日完成披露。为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本着审慎原则及对广大投资者负责的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态度,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日期变更为2022年4月29日。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除已披露的事项外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是否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情形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1、公司控股股东阙文彬先生所持公司全部股份被法院冻结或轮候冻结,且存在部分或全部被司法拍卖的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极大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3、法院已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公司已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如果公司不能顺利执行重整计划,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4.17条第(六)项的规定,如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4、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日期变更为2022年4月29日。重整程序的进展情况将对净资产金额产生重大影响,目前年报工作正在审计过程中,具体财务数据以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为准。

  5、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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