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
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恒康股票代码:002219
信息披露义务人: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兰州财富中心21楼
权益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本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康医疗”)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恒康医疗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 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8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恒康医疗股份的情况......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12
第七节 备查文件......14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5
第一节 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本报告书 指 本《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登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
甘肃高院 指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龙证券/公司/本公司 指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恒康医疗/*ST恒康 指 恒康医疗集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华龙证券金智汇质押宝4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持有
本次权益变动 指 9400万股*ST恒康股票,减持后目前持 有 9200 万 股
*ST恒康股票。
《准则15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 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兰州财富中心21楼
法定代表人 陈牧原
注册资本 6,335,194,518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2 0000 7190 77033J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1年4月30日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
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代销金
融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以及中
经营范围 国证监会批准或允许开展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通讯地址 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兰州财富中心21楼
联系方式 0931-489005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东结构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前十大股东为:
序号 股东 出资情况(万元) 出资比例
1 甘肃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03,226.3614 16.29%
2 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50,000.0000 7.89%
3 浙江永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40,000.0000 6.31%
4 甘肃省公路航空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8,167.9389 6.02%
5 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7,567.0500 5.93%
6 广西西瑞添富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8,415.5000 4.49%
7 广西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3,728.0000 3.75%
8 青岛金石灏汭投资有限公司 22,900.7633 3.61%
9 晶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17,259.7120 2.72%
10 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6,305.4170 2.57%
11 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6,305.4170 2.57%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长期居住 是否取得其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地 他国家或地
区居留权
陈牧原 男 董事长 中国 兰州 否
苏金奎 男 董事、总经理 中国 兰州 否
张浩 男 董事 中国 济南 否
周永利 男 董事 中国 杭州 否
陈德华 男 董事 中国 兰州 否
荆引 女 董事 中国 兰州 否
宋磊 男 董事 中国 北京 否
李青标 男 董事 中国 兰州 否
陈景耀 男 独立董事 中国 北京 否
钟建兵 男 独立董事 中国 长沙 否
胡国光 男 独立董事 中国 北京 否
王启富 男 独立董事 中国 北京 否
黎文 男 独立董事 中国 广州 否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
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作为管理人管理的“华龙证券金智汇质押宝4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减持*ST恒康股份。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实施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华龙证券金智汇质押宝4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计持有*ST恒康股份比例为8.15%,其中,“华龙证券金智汇质押宝4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减持后持有*ST恒康股份比例为4.93%。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华龙证券金智汇质押宝4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在未来12个月内无继续增持*ST恒康股份的计划(司法划转除外),并将会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请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股份变动方式
“华龙证券金智汇质押宝4号资产管理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卖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华龙证券金智汇质押宝4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票数量为154,00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8.26%。本期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华龙证券金智汇质押宝4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票数量为152,00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8.15%。其中,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票数量6000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3.22%;“华龙证券金智汇质押宝4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持有上市公司股票数量为9200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4.93%。
本次权益变动将不会导致恒康医疗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化。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相关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华龙证券金智汇质押宝4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计持有的152,000,000 股“*ST恒康”均为流通股。
四、华龙证券金智汇质押宝4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一)华龙证券金智汇质押宝4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资管计划管理人: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