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219 证券简称:*ST 恒康 公告编号:2021-081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ST 恒康 股票代码 002219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曹维 向妮
办公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航天路 50 号国机西 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航天路50号国机西南
南大厦 A 座 29 楼 大厦 A 座 29 楼
电话 028-85950888-8955 028-85950888-8955
电子信箱 wei.cao@hkmg.com xiangni@hkmg.com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479,996,718.59 1,256,467,897.88 17.7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49,109,956.06 -47,776,912.52 -2.7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27,855,153.20 -52,765,252.67 47.21%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24,592,501.89 130,916,111.00 -4.8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263 -0.0256 -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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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263 -0.0256 -2.7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4.93% -27.95% -16.98%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减
总资产(元) 4,894,329,740.83 4,820,797,979.68 1.5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84,736,204.88 133,846,160.94 -36.69%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
30,375 股东总数(如有)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阙文彬 境内自然人 质押 636,557,230
34.23% 638,509,999 冻结
638,509,999
四川产业振兴
发展投资基金 国有法人 6.03% 112,500,000
有限公司
华龙证券-浦
发银行-华龙
证券金智汇质 其他 5.04% 94,000,000
押宝 4 号集合
资产管理计划
长安基金-工
商银行-华鑫
信托-鑫康财 其他 3.84% 71,660,052
富 3 号单一资
金信托
华龙证券股份 国有法人 3.22% 60,000,000
有限公司
喀什思山股权
投资合伙企业 境内非国有法人 2.70% 50,437,830 冻结 50,437,830
(有限合伙)
云南能投资本 国有法人 2.01% 37,500,000
投资有限公司
宋丽华 境内自然人 1.49% 27,777,778 20,833,333
盛世金泉(天
津)股权投资基 国有法人 1.02% 18,984,400
金管理有限公
司
刘好芬 境内自然人 0.83% 15,467,595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上市公
说明 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位列公司前十大股东第九位盛世金泉(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通过海通证券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 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流通股合计 18,984,400 股;位列公司
(如有) 前十大股东第十位刘好芬通过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公司流通股合计 15,467,595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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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被申请重整的情况
2020年8月24日,公司收到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陇南中院”)的通知,获悉债权人广州中同汇达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公司债务规模较大,资产负债率较高,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的可能性,但仍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2021年7月9日,公司收到陇南中院(2020)甘12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陇南中院于2021年7月8日裁定受理申请人中同汇达对公司的重整申请。
(二)指定管理人情况
陇南中院于2021年7月8日裁定受理公司的重整申请,并于2021年8月6日作出(2021)甘12破1-1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甘肃阶州律师事务所为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由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连晶、甘肃阶州律师事务所李文阁担任管理人负责人。
(三)继续营业情况
经公司申请及管理人请示,陇南中院作出《关于同意债务人继续营业的批复》,同意恒康医疗管理人关于债务人继续营业的决定。恒康医疗在重整期间继续营业。
(四)重整对公司的影响
1、股票交易情况
法院已依法受理申请人对公司重整的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4.1条第(七)项的相关规定,
公司股票将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股票简称仍为“*ST恒康”,股票代码不变。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