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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恒康: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9

*ST恒康: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简称:*ST 恒康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21-040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意见为带有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是经国家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在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任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将 2021 年审计费用事宜授权公司管理层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根据实际工作内容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审议。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事务所名称: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0785632412

  首席合伙人:赵庆军

  成立日期:2013 年 9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营业场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16 号院 3 号楼 20 层 2001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 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是否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是

  事务所简介: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1993 年获取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的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1998 年,经国家财政部财协字(1998)22 号文批准,跨地区组建了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2013 年,根据财政部财会[2010]12 号《关于印发<财政部、工商总局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的通知》的规定,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致力于提供审计、财务、税务、咨询等方面服务的专业机构,具有雄厚的专业技术力量,优秀专业人员组成的专业团
队。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员工人数 2013 人,其中合伙人数量:107 人,注
册会计师人数 562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413 人,能够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总部设在北京,现设有风险评估部、业务监管部、专业标准部、综合部、发展部、财务部等职能部门和 10 多个审计业务部,在郑州、深圳、上海、南京、广州、合肥、成都、重庆、西安、杭州、武汉、石家庄、大连、济南、长沙、东莞、宁波、新疆、雄安等地拥有22 家分所。各分支机构在人力资源政策、财务管理、项目承接与执行、执业标准与质量控制、信息系统方面对各分支机构进行统一管理,能够为客户提供统一、标准、便捷的专业服务。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业务领域涵盖审计、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税务咨询、工程咨询、司法鉴定等,服务对象涉及石油石化、商业、贸易、金融、证券、保险、能源、化 工、钢铁、机电、电子等多个行业,业务
广泛分布于北京、四川、河南、贵州、 广东、江西、上海、辽宁、重庆、山东等二十多个省市。目前已完成 32 家上市和拟上市公司的审计、评估、法律、咨询等业务。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目标是把所掌握的知识升华增值,裨益于广大的客户、员工,贡献资本市场。通过专业的网络及专家支持,倾力为国内外各类客户提供全方位、一站式的优质全程专业服务。

  2011 年,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加入了国际组织—国际会计师事务所联盟 (CPAAI),成为其在大陆的成员所,在其框架下,共享资源,共同发展。

  (二) 人员信息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
伙人 107 名;注册会计师 562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413 人。

  (三)业务信息

  2020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8.89 亿元。审计业务收入 6.90 亿元。证券业
务收入 4.17 亿元(上市公司和新三板 1.46 亿元、发债等其他证券业务 2.71 亿
元)。

  2020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43 家、主要行业(其中制造业 26 家、信息
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8 家、文化体育娱乐业 2 家、采矿业 2 家、批发和零
售 2 家)。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 5017 万元。

  2020 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45 家、主要行业(其中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 95 家、电器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34 家、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 32
家、专用设备制造 29 家、商业服务业 25 家、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22 家、化学原
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21 家、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19 家),2020 年挂牌公司审计收
费 6869 万元。

  (四)执业信息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拟安排的项目合伙人为张争鸣女士,中国注册会计师,1994 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2015 年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
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安排的项目质量控制合伙人为龚伟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 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经理为袁攀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 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五)诚信记录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18 年至 2020 年)
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7 次、自律监管
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
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2018 年至 2020 年)36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
处分 0 次。

  2021 年 1-4 月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3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从业
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6 次、自律监
管措施 2 次。

  (六)投资者保护能力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职业保险和计提职业风险金,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 8000 万元以上。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会【2015】13 号等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

    (七)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1 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经审议,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持有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任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完成 2020 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和评价,建议续聘其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我们认为:2020 年度,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执行了恰当的审计程序,为发表审计意见获得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通过了解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认为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关资质条件,因此,我们对拟聘任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表示认可,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通过了解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公司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依照市
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的事前认可意见与独立意见;
  4、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料。

  特此公告。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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