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恒康医疗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2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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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的说明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恒康医疗,证券代码:002219)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两个交易日(2020年2月3日、2020年2月4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询问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2、公司已披露的经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
3、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函询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披露的重大事项外,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4、经核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5、近期,武汉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在全国多个地区出现,疫情引起了广泛关注。自疫情发生以来,公司与下属各医院医务人员投入到了抗战疫情的第一线,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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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控股股东阙文彬先生所持公司全部股份被法院冻结或轮候冻结,且存在部分或全部被司法拍卖的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极大的不确定性。
2、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0 年1
月22日披露了《2019 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0-009),根据目前年度报告工作进度,未发现实际情况与预计情况存在较大差异。公司未公开的定期业绩信息未向除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第三方提供。
4、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