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恒康医疗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19-034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转让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康医疗”或“公司”)于2019年3月30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终止转让公司股份的公告》,现就控股股东终止转让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签订提前还款协议
公司于2018年10月17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框架协议>的进展公告》,截至2018年10月17日,张玉富先生已与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瓦房店第三医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借款协议》和《保证担保协议》,约定张玉富先生向公司提供8,000万元借款,借款期限12个月,借款年利率为8%,同时由公司全资子公司瓦房店第三医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已经收到8,000万元借款。
公司于2019年3月30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终止转让公司股份的公告》,阙文彬先生决定解除其与张玉富先生、于兰军先生于2018年11月18日签署的《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及《投票权委托协议》。
鉴于阙文彬先生解除其与张玉富先生、于兰军先生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及《投票权委托协议》,经公司、全资子公司瓦房店第三医院有限责任公司与张玉富先生协商,并于2019年4月4日签署了《还款协议》,约定公司于2019年4月15日前向张玉富先生偿还8,000万元借款本息,并继续由全资子公司瓦房店第三医院有限责任公司对该还款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关于控股股东终止转让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本公司于2019年4月7日收到张玉富先生、于兰军先生的《致函》,主要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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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如下:2019年3月29日,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在巨潮资讯网公告了《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终止转让公司股份的公告》。根据上述公告的内容,阙文彬先生决定单方解除与张玉富先生、于兰军先生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及《投票权委托协议》。鉴于阙文彬先生单方解除了《股份转让协议》及《投票权委托协议》,张玉富先生、于兰军先生决定不再履行《股份转让协议》及《投票权委托协议》。为保证上市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张玉富先生、于兰军先生与阙文彬先生正在沟通协商后续相关事宜。
目前阙文彬先生与张玉富先生、于兰军先生关于公司股份转让终止的后续事项尚在协商之中。公司董事会对张玉富先生给予公司克服困难提供的及时帮助,以及对公司未来战略发展提出的建议与规划,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阙文彬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794,009,9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57%,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转让的终止对公司的运行和经营管理尚未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阙文彬先生所持有的本公司全部股份已先后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等冻结或轮候冻结。阙文彬先生将积极与相关债权人进行协商,并将尽快确定战略合作者,但如未及时得到妥善处理,则其所持的股份可能被司法处置,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
公司发布的信息以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还款协议》;
2、张玉富先生、于兰军先生出具的《致函》。
特此公告。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