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219 股票简称:恒康医疗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预案
交易对方 姓名
赵家保、毛建华、秦兴平、郑兵、吕诚、凤鸣、张晓英、杨作勤、闵
马鞍山市中 翠、崔杰、肖瑾、陈家祥、张燕、叶青、黄新成、郁荣礼、朱光宇、
心医院有限 龚伟珍、叶方、李亚娟、吴成荣、王旭东、程道荷、吉文华、杨跃东、
公司股东 陈敏、范小苒、王素琴、丁慧、朱晓任、唐雯、丁新民、林彬、邢建
华、钱立本、叶建生、刘军徽、杨乾荣、班杰、胡家胜、凌飏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一八年四月
公司声明
一、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本预案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预案及其摘要中的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监管机构对本次交易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收益的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四、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交易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交易时,除本预案及其摘要内容以及与本预案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外,还应认真考虑本预案披露的各项风险因素。
五、投资者若对本预案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者其他专业顾问。
交易对方声明
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交易对方已出具承诺函,将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和披露有关本次重组的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本次交易为上市公司拟使用现金购买交易对手持有的中心医院 93.52%的股
权。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作价将以公司聘请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的标的资产评估值为参考,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交易各方根据天健兴业提供的资产基础法和市场法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初步预估,并决定以市场法作为预评估方法,以2017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标的公司所有者权益的预估值为人民币9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目前相关评估工作正在进行中,待标的资产评估值确定后,各方将确定最终交易价格。最终资产评估结果及交易价格将在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根据前述预估情况,中心医院 93.52%股权经交易各方初步协商的交易价格
为90,000万元至93,000万元之间。
二、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分别于2017年5月3日和2017年5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
一次会议和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全资子公司收购PRP Diagnostic
ImagingPtyLtd(以下简称“PRP公司”)7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澳大利亚
全资子公司恒康医疗投资(澳大利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康医疗投资公司”)受让PRP公司70%的股权,股权收购价款约为33,140万澳元(169,361.97万元人民币,最高不超过173,757.00万元人民币,根据公告日2017年5月4日的人民币与澳元汇率测算,1澳元=5.1105人民币元)。
2017年6月30日,本次股权收购事项完成交割手续。股权收购总对价人民
币金额为177,859.30万元。
本次交易,恒康医疗拟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中心医院93.52%股权。根据《重
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在12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
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因此,在计算本次交易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和营业收入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时,其累计数应按照公司收购PRP公司和中心医院的相应数额进行计算,具体计算情况如下:
1、收购PRP公司
单位:万元
PRP公司
科目 成交金额 相关指标选取结果
2016年/2016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52,811.20 177,859.30
资产净额 -8,171.95 177,859.30 177,859.30
营业收入 84,642.78 84,642.78
注:PRP公司的财务数据根据2016年12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汇率(1澳元=5.0157人
民币元)折算。
2、收购中心医院
(1)拟交易价格按90,000万元计算
单位:万元
中心医院
科目 成交金额 相关指标选取结果
2016年/2016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42,280.47 90,000.00
资产净额 17,931.96 90,000.00 90,000.00
营业收入 42,616.28 42,616.28
注:中心医院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拟交易价格按93,000万元计算
单位:万元
中心医院
科目 成交金额 相关指标选取结果
2016年/2016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42,280.47 93,000.00
93,000.00
资产净额 17,931.96 93,000.00
营业收入 42,616.28 42,616.28
注:中心医院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上述收购累计计算
(1)标的资产拟交易价格按90,000万元计算
单位:万元
相关指标选取结果的 恒康医疗
科目 累计数 占比(%)
2016年/2016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267,859.30 598,470.96 44.76
资产净额 267,859.30 408,495.94 65.57
营业收入 127,259.06 217,522.12 58.50
以中心医院拟交易价格按90,000万元计算,上述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占恒
康医疗2016年12月31日资产净额的65.57%,营业收入占恒康医疗2016年营
业收入的58.50%,本次交易构成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2)标的资产拟交易价格按93,000万元计算
单位:万元
相关指标选取结果的 恒康医疗
科目 累计数 占比(%)
2016年/2016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270,859.30 598,470.96 45.26
资产净额 270,859.30 408,495.94 66.31
营业收入 127,259.06 217,522.12 58.50
以中心医院拟交易价格按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