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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康医疗: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暂不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日期:2018-05-02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恒康医疗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18-051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暂不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收购资产的重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恒康医疗,股票代码:002219)于2017年10月30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详见公司分别于2017年10月30日、11月6日发布的《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117号)、《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123 号)。经公司与相关方就该重大事项进行积极沟通与磋商,确定本次重大事项为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详见公司分别于2017年11月13日、11月20日发布的《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25 号)、《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128号)。停牌期间,公司与相关各方就收购方案进行了多轮磋商沟通,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拟以现金购买相关资产,预计本次收购将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详见公司于2017年11月23日、11月30日、12月7日、12月14日、12月21日、12月28日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30号)、《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132 号)、《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138号、2017-140号、2017-142号、2017-143号)。

    公司于2017年12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推进本次重组交易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30日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46号),公司于2018年1月8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编号:2018-002号)。

    由于公司预计无法在预定时间内按原计划(即2018年1月31日前)披露重

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于2018年1月12日、2018年1月30日分别召

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推进本次重组交易,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分别于2018年1月13日、1月20日、1月27日、1月31

日、2月3日、2月10日、2月24、2月28日、3月7日、3月15日、3月22

日、3月29日、4月5日、4月11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召开股

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4号)、《重大资产重组进

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10号、2018-011号)、《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13号)、《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8-014号、2018-016号、2018-017号、2018-021号、2018-029号、2018-030

号、2018-032号、2018-033号、2018-034号),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亦依

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重组进展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继续停牌的合理性和6个月内复牌的可行性进行审慎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为进一步加快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程,保障本次交易的顺利实施,2018年4

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签订<

诚意金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中心医院股东代表签订《关于收购马鞍山市

中心医院有限公司股权之诚意金协议》,由公司向双方指定共管账户支付诚意金人民币2,000万元整,诚意金一经划入指定监管账户,视为恒康医疗已经提供订金,中心医院及全体股东应全力配合完成本次收购涉及的相关工作。2018年 4月16日,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签订<诚意金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6号)。

    2018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并披露了相关公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实施过渡期后的后续监管安排》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的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指引(2015年修订)〉

(深证上[2015]231 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需对公司本次重

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进行事后审核。因此,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待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结果后另行通知复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上述事项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