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恒康医疗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18-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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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签订《诚意金协议》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收购资产的重大事项,经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恒康医疗;证券代码:002219)自2017年10月30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详见公司于2017年10月30日发布的《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117号)。
经与相关方沟通,确认该重大事项构为筹划公开发行股票,详见公司于2017
年11月13日发布的《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
号:2017-125号)。停牌期间,根据与各相关机构沟通及论证情况,公司决定终
止筹划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拟以现金购买相关资产,预计本次收购将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详见公司于2017年11月23日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30号)。
公司于2017年12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推进本次重组交易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30日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46号)。
由于公司预计无法在预定时间内按原计划(即2018年1月31日前)披露重
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于2018年1月12日、2018年1月30日分别召
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推进本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次重组交易,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重组进展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继续停牌的合理性和6个月内复牌的可行性进行审慎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相关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为进一步加快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程,保障本次交易的顺利实施,2018年4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诚意金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马鞍山市中心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鞍山医院”)股东代表签订《关于收购马鞍山市中心医院有限公司股权之诚意金协议》,由公司向双方指定共管账户支付诚意金人民币2,000万元整,诚意金一经划入指定监管账户,视为恒康医疗已经提供订金,马鞍山医院及全体股东应全力配合完成本次收购涉及的相关工作。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有关各方正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重组具体方案正在进一步协商及修订。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广大投资者的权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5个交易日
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