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8 证券简称:拓日新能 公告编号:2020-033
债券代码:112628 债券简称:17 拓日债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20年5月29日15: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9日09:30至11:30和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9日09:15至2020年5月29日15:00任意时间。
(3)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香年广场A栋803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陈五奎先生
2.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34名,代表股份560,745,192股,占公司总股数1,236,342,104的45.3552%。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计7名,代表股份558,924,9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2080%;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计27名,代表股份1,820,25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1472%;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4.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票:559,528,99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31%;
反对票:1,206,2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51%;
弃权票:10,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8%。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4,722,31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5201%;
反对票:1,206,2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3115%;
弃权票:10,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84%。
2.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票:559,528,99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31%;
反对票:1,206,2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51%;
弃权票:10,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8%。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4,722,31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5201%;
反对票:1,206,2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3115%;
弃权票:10,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84%。
3.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票:559,588,49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37%;
反对票:1,146,7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45%;
弃权票:10,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8%。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4,781,81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5221%;
反对票:1,146,7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3095%;
弃权票:10,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84%。
4.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
同意票:559,588,49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37%;
反对票:1,146,7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45%;
弃权票:10,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8%。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4,781,81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5221%;
反对票:1,146,7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3095%;
弃权票:10,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84%。
5.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
同意票:560,016,59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01%;
反对票:728,6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99%;
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5,209,91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7309%;
反对票:728,6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691%;
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6.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表决结果:
同意票:4,781,81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5221%;
反对票:1,146,7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3095%;
弃权票:10,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84%。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4,781,81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5221%;
反对票:1,146,7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3095%;
弃权票:10,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84%。
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股东深圳市奥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喀什东方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新余鑫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陈五奎、李粉莉已回避表决。
7.审议通过了《公司聘任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票:559,588,49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37%;
反对票:1,146,7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45%;
弃权票:10,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8%。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4,781,81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5221%;
反对票:1,146,7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3095%;
弃权票:10,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84%。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及股东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票:4,722,31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5201%;
反对票:1,216,2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4799%;
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4,722,31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5201%;
反对票:1,216,2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4799%;
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股东深圳市奥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喀什东方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新余鑫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陈五奎、李粉莉已回避表决。
9.审议通过了《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票:559,588,49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37%;
反对票:1,146,7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45%;
弃权票:10,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8%。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4,781,81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5221%;
反对票:1,146,7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3095%;
弃权票:10,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84%。
10.审议通过了《制定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票:559,588,49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37%;
反对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