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8 证券简称:拓日新能 公告编号:2014-037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喀什瑞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收购关联公司喀什瑞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喀什瑞
城”)100%股权相关事项。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分别与喀什瑞城原股东喀什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深
圳市奥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并于近期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
手续。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持有喀什瑞城99%的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陕西拓
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喀什瑞城1%的股权。喀什瑞城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
围。
目前喀什瑞城生产经营情况:
一、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情况:根据《国务院支持喀什 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建设
的若干意见》(国发[2011]33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建喀什 霍尔
果斯两个特殊经济开发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12号)以
及《喀什经济开发区工业企业投资优惠政策》相关规定,喀什瑞城自取得第一笔
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五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即免税时间为2013年1
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已备案登记)。免税期满后,再免征企业五年所得税
地方分享部分。
二、光伏电站并网和建设情况
1、喀什瑞城一期20MW光伏电站项目已于2013年12月底实现并网运行,获批
享受国家1元/1度的并网电价政策,目前电站运行情况良好,2014年4月份实际发
电量287.35万度,预计全年累计发电量约3400余万度,将对公司2014年业绩产生
积极影响。
2、喀什瑞城二期40MW光伏电站项目以及喀什瑞城岳普湖20MW光伏电站项目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非
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将于今年年内建成并网。
三、喀什瑞城产业化项目情况
1、土地和厂房:喀什瑞城在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圳产业园已取得108581.53
平米工业用地土地证,已建成建筑面积12000平米的“分布式电站工业厂房”;
2、生产线建设:
正在建设300MW全自动太阳电池组件生产线,预计2014年6月初完成安装并投
入生产;
用于电站的光伏支架生产线已实现投产;
用于无电地区域的太阳能户用供电系统已具备生产能力;
四、喀什瑞城发展规划
根据《喀什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支持喀什瑞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发展光伏组件的通知》,喀什地区鼓励和引导在本区域内发展光伏发电的企业,
在同质同价条件下优先选用喀什瑞城生产的光伏电池及组件,支持落地本地区企
业发展壮大,更好地为喀什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作为援疆先进企业,未来喀什瑞城将利用喀什当地优良的太阳光资源专注于
地面光伏电站的建设和运营。同时作为本地区光伏组件制造企业将努力拓展本地
区的电池组件市场,服务于当地的光伏电站项目、无电区域的光伏系统集成项目、
太阳能照明项目以及城市新能源应用项目等。未来组件销售及系统集成服务将对
公司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以上全年发电量数据为初步估算,可能因为客观因素的变化而产生偏差,敬
请投资者谨慎决策、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