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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217 深市 合力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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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合泰: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24


 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ST合泰      公告编号:2024-088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2024 年 11 月 22 日,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力泰”或“公
  司”)及子公司江西合力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合力泰”或“子
  公司”)分别收到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福州中院”或“法
  院”)送达的(2024)闽 01 破申 33 号、(2024)闽 01 破申 241 号《民事裁
  定书》和《决定书》,福州中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及子公司的重整申请,
  同时指定合力泰清算组担任公司及子公司的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2024 年 11 月 30 日及 12 月 7 日,公司分别披露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重整
  债权申报暨召开债权人会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7)及《关于召开
  公司及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80),
  通知债权人关于合力泰及江西合力泰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相关
  事宜。

   公司及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分别于 2024 年 12 月 23 日 9:30 和 10:30 召
  开,分别表决通过了《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江西合力泰科
  技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2024 年 12 月 23 日,公司收到法院送达的(2024)闽 01 破 24 号、(2024)
  闽 01 破 25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
  划》《江西合力泰科技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及子公司重整程序,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
  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0)。

和上午 10:30 以网络会议形式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召开,完成了既定议题,并分别表决通过了公司及子公司的重整计划草案。现将公司及子公司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公告如下:

  一、合力泰债权人会议

  (一)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23 日上午 9:30 以网络会议形
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主要议程如下:

  1、管理人作执行职务的工作报告

  2、管理人报告债权审查工作,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表

  3、管理人报告管理人报酬收取方案

  4、管理人说明《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5、债权人表决《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二)债权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包括合议庭成员及书记员、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网络参会)、管理人代表、合力泰代表、合力泰职工和工会代表、出资人代表等。
  (三)债权人会议表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本次债权人会议设置普通债权组采取线下纸质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形式对《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出 席 会 议 的 有 表 决 权 的 普 通 债 权 人 共 83 家 , 所 代 表 金 额 合 计
16,767,099,972.97 元。其中,表决同意《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共 63 家,占该组出席会议 83 家债权人的 75.9%,已超过到会有表决权的债权人的半数;其所代表的债权金额为14,519,291,366.81元占该组债权总额16,767,099,972.97元的 86.59%,已超过普通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已由公司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


  二、江西合力泰债权人会议

  (一)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

  子公司江西合力泰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 2024 年12月23 日上午10:30
以网络会议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主要议程如下:

  1、管理人作执行职务的工作报告

  2、管理人报告债权审查工作,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表

  3、管理人报告管理人报酬收取方案

  4、管理人说明《江西合力泰科技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5、债权人表决《江西合力泰科技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二)债权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包括合议庭成员及书记员、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网络参会)、管理人代表、江西合力泰代表、江西合力泰职工和工会代表、出资人代表等。

  (三)债权人会议表决情况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江西合力泰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设置有财产担保债权组、普通债权组采取线下纸质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形式分别对《江西合力泰科技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有财产担保债权组

  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有财产担保债权人共 9 家,所代表金额合计655,527,941.00 元。其中,表决同意《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共 8 家,占该组出席会议的 9 家债权人的 88.89%,已超过到会有表决权的债权人的半数;其所代表的债权金额为 607,527,941.00 元,占该组债权总额 655,527,941.00 元的92.68%,已超过有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

  2、普通债权组

  出 席 会 议 的有 表 决权 的 普 通 债权 人 共 614 家 , 所 代 表 金额 合 计
13,171,356,828.88 元。其中,表决同意《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共 521 家,
占该组出席会议的 613 家债权人的 84.85%,已超过到会有表决权的债权人的半
数 ; 其 所 代 表 的 债 权 金 额 为 12,292,642,661.30 元 , 占 该 组 债 权 总 额
13,433,358,165.82 元的 91.51%,已超过普通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江西合力泰科技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已由子公司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

  三、法院裁定批准公司及子公司重整计划的情况

  因公司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出资人组会议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子公司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江西合力泰科技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管理人已根据《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分别依法向法院提交了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申请。

  2024 年 12 月 23 日,公司收到法院送达的(2024)闽 01 破 24 号、(2024)
闽 01 破 25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江西合力泰科技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及子公司重整程序,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0)。

  四、风险提示

  1、公司及子公司重整计划已获法院批准,公司及子公司将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根据《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如公司或子公司不执行或者不能执行重整计划,不执行或者不能执行重整计划的公司将被宣告破产。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8 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公司因 2023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触发《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1条规定的相关情形,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3、公司近期接受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公司存在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的风险。


  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