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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合泰: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11


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ST合泰        公告编号:2024-083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上一年度审计意见类型:保留意见
   上一年度内控审计报告意见类型: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综合考虑合力泰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来经营发展情况和对审计服务的需求,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相关规定,经履行相关程序,公司拟聘请华兴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原聘
  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此无异议。
   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均不存在异议,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0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聘请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4 年度财务
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次聘任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情况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 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 年 12 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 年 1 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 年 7 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
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 152 号中山大厦 B 座 7-9 楼,首席合伙人为童益恭先生。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 66
名、注册会计师337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73人。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44,676.50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42,951.70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24,547.76 万
元。2023 年度为 82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 10,395.46 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71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 8,000
万元的职业保险,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3 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1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2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自律惩戒2 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江叶瑜,注册会计师,1996 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1995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3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招标股份、太阳电缆、华映科技、东进农牧、科金明、蓝箭电子、福光股份、日丰股份等 8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卓良,注册会计师,1998 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1997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5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太阳电缆、福日电子、福光股份、比音勒芬、广咨国际、华映科技等 6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白灯满,注册会计师,2007 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07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福蓉科技、中闽能源、利德曼等 3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江叶瑜、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卓良、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白灯满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拟安排项目质
量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审计收费主要基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专业服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所需专业人员的水平和经验、各级别专业人员提供服务所需的时间,以及提供专业服务所需承担的责任等因素综合确定。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23 年度财务审计费用 235 万元。2024 年度财务审计费用 189 万元。

  2024 年度财务审计费用较上期有所下降,主要是公司按照相关规定拟改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参考市场定价原则,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审计收费。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 5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023 年度出具的审计意见类型:保留意见;

  2023 年度出具的内控审计报告意见类型: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公司不存在已委任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根据参照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证监会联合发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综合考虑公司未来
经营发展情况和对审计服务的需求,经履行相关程序并根据评标结果,公司拟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华兴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且对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进行了认真审核和评价,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3.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说明;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