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2217 深市 合力泰


首页 公告 合力泰: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合力泰: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9-16

合力泰: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合力泰        公告编号:2023-073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5 日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完成了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以及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聘任事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非独立董事:黄爱武(董事长)、侯焰、林家迟、吴彬彬、陈琴琴、林润昕
  独立董事:李双霞、唐蓉、蔡高锐

  上述董事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31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人数比例不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且不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


    二、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非职工代表监事:李寅彦(监事会主席)、高菁

  职工代表监事:江业杭

  非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31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3)。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4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投票表决,选
举江业杭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江业杭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各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蔡高锐(主任委员)、林家迟、李双霞

  2、提名委员会:李双霞(主任委员)、唐蓉、林润昕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唐蓉(主任委员)、吴彬彬、蔡高锐

  4、战略委员会:黄爱武(主任委员)、侯焰、陈琴琴

    四、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

  1、高级管理人员

  总裁:侯焰

  副总裁:郑澍、马晓俊、何海宁

    财务总监:郑剑芳

  董事会秘书:华耀虹


  2、证券事务代表:池枫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长汀街 23 号升龙环球中心 50 层

    电话:0591-87591080

    电子邮件:zqdb@holitech.net

    五、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因任期届满,公司第六届董事倪芸女士、潘琰女士、林立永先生、李璐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以及董事会各相关专门委员会的职务,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倪芸女士、潘琰女士、林立永先生、李璐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因任期届满,公司副总裁曾小利女士不再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仍在公司任其他职务。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曾小利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99,984 股,其股份变动将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对上述因任期届满离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六日

附件:

    1、江业杭先生,1983 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学位,审计师、高级会计师。曾任福建省
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审计稽核部部长助理,现任公司审计部部长、职工代表监事。
    江业杭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郑澍先生,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历任共青团福建省委副处级干事、正
处级干事、调研员兼福建青年杂志社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律事务部部长;公司副总裁、总裁、董事、党委书记。现任公司副总裁。

    郑澍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马晓俊先生,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历任福建省青少年事业发展中心主
任;福建省青旅及事业发展中心党支部书记,兼任福建省中国青年旅行社总经理;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层正职;福建省福联集成电路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现任公司副总裁。

    马晓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何海宁先生,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硕士学位,经济师。历任福建省
电子信息应用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产业经济研究部部长、总经理助理、知识产权部部长、副总经理,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副总监。现任公司副总裁。


    何海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郑剑芳先生,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历任福建省电子信息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金管理部副部长、部长,兼任财务管理部部长;公司董事、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郑剑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华耀虹女士,1978 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学位,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
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公司行政中心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华耀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池枫先生,1981 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曾就职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州
市分公司,历任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持有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基金从业资格证书。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池枫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以
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