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6 证券简称:三全食品 公告编号:2023-014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符合本次行权条件的 237 名激励
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 413.808 万份,行权价格为19.59 元/股。
2、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3、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4、本次行权事宜需在相关机构办理完毕相应的行权手续后方可行权,敬请投资者注意。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全食品”)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1 年 11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 年 11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 年 11 月 13 日至 2021 年 11 月 23 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
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
议。2021 年 11 月 24 日,公司对外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4、2021 年 11 月 30 日,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权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并对外披露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1
年 12 月 13 日为首次授权日,向 271 名激励对象授予 1513.25 万份股票期权。公
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1 年 12 月 2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7、2022 年 4 月 15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七届
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 1 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5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监事会同意注销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39.90 万份;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271 人调整为 265 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1513.25 万
份调整为 1473.35 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期权数量进行了核实。北京君泽君(海口)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8、2022 年 4 月 2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9、2022 年 6 月 9 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
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879,184,04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 元(含
税),本次利润分配 175,836,809.60 元,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依据《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若在行权前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根据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因此,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 19.79 元/份调整为 19.59 元/份。
10、2022 年 6 月 1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11、2022 年 8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①鉴于公司 7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注销该等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62.00 万份;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265 人调整为 258 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1,473.35 万份调整为 1,411.35 万份。②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2 年 8 月 23 日为预留授权日,向
37 名激励对象授予 360.00 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期权数量、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北京君泽君(海口)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期权数量、注销部分期权及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12、2022 年 9 月 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
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13、2022 年 9 月 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14、2022 年 9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
一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君泽君(海口)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调整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15、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议案,同意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
16、2023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授予部分 20 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部分 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中重复人数为 2 人,合计 20人,董事会、监事会同意注销上述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39.40 万份。经审计,公司 2022 年度营业收入满足当期股票期权按 80%比例予以行权的条件;首次授予部分中,11 名激励对象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 B 级,对应行权系数 0.8,1 名激励对象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 D 级,不满足行权条件,已获授但不符合行权条件的合计 109.452 万份股票期权将予以注销。三全食
品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258 人调整为 238 人,首
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1,411.35 万份调整为 1,198.70 万份;预留授予激励对
象人数由 37 人调整为 35 人,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360.00 万份调整为
323.80 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期权数量进行了核实。北京君泽君(海口)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17、2023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行权所需的相关事宜。
二、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
的说明
(一)等待期已届满
根据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公司向激励
对象授予的股票期权自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 1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2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申请行权所获总量的40%。
授予股票期权的授权日为 2021 年 12 月 13 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
一个等待期于 2023 年 4 月 13 日已届满。
(二)行权条件达成情况说明
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条件成就的说明: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 行权条件是否成就的说明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 公司未发生左述情形,满足行权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