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6 证券简称:三全食品 公告编号:2023-007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第
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作为公司2023 年度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多年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了相关的职业道德规范,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合理地编制了审计计划、确定了审计范围,并有效执行了审计程序,能够真实的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 致同会 计师 事务所 (特殊 普通合 伙 ) 为 公 司2023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审计费用总额 100 万元,其中:年度报告审计费用 8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20 万元。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是北京市财政局于 1981 年成立的
北京会计师事务所,1998 年 6 月脱钩改制并与京都会计师事务所合并,2011 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 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1981 年【工商登记:2011 年 12 月 22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上年度末(2022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205 名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270 名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400 人
2021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5.33 亿元
2021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9.08 亿元
2021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4.13 亿元
2021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30 家
2021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农、林、牧、渔业。
2021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2.88 亿元
2022 年度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 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2021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 1,037.68 万元。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 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8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2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8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
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合伙人:王高林,201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2018 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19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5 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霍琳,201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 年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同年在致同所执业,2023 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毅,200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 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20 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 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 份。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高林、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霍琳、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毅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高林、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霍琳、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毅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3 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00 万元,其中年度报告审计费用 80 万元,内
部控制审计费用 20 万元。审计费用总额与上年度持平。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审计工作量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质进行了审查,认为其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财务审计工作,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情况。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一致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担任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 2022 年度审计
服务的过程中,恪守职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全面完成了审计相关工作,如期出具了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报告。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续聘其为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的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