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6 证券简称:三全食品 公告编号:2018-033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8年5月11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公司截止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
812,652,09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6,253,041.96元。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4.35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1名因个人原因职务发生变更,不再担任公司业务支持核心人员,已非公司核心骨干员工,且非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25,200股。截止2018年6月11日,公司已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由812,652,098股调整为812,426,898股。
鉴于公司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股本发生了变动,公司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12,426,89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0005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180049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40011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20006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6月26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6月27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6月2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8年6月2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份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102 SUPERSMARTHOLDINGSLIMITED
2 08*****100 EASTJOYASIALIMITED
3 08*****101 CHAMPDAYINVESTMENTLIMITED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8年6月19日至登记日:2018年6月26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的股份登记期间内,三全食品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等事项,公司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公司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尚未解锁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应由4.35元/股调整为4.33元/股。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天河路366号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联系人:徐晓
咨询电话:0371-63987832
传真电话:0371-63988183
特此公告。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