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22-043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深圳田田圈互联生态有限公司拟向参股公司嫩江嫩诺农业服务有限公司按照实际出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1,500万元;拟向临漳县田田圈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800万元;期限均为二年,并分别按10%的年利率向其收取资金占用费。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3、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田田圈互联生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田田圈”)根据参股公司嫩江嫩诺农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嫩江嫩诺”)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市瑞德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之参股公司临漳县田田圈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漳县田田圈”)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拟向嫩江嫩诺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1,500万元,拟向临漳县田田圈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800万元;上述财务资助期限均为二年,并分别按10%的年利率向嫩江嫩诺、临漳县田田圈收取资金占用费。嫩江嫩诺总经理以其夫妻双方及子女的全部资产提供担保,临漳县田田圈总经理以其个人及子女的全部资产提供担保,上述担保均为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的议案》,同意田田圈为嫩江嫩诺和临漳县田田圈提供财务资助。本次财务资助协议尚未签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嫩江嫩诺农业服务有限公司
名称:嫩江嫩诺农业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嫩江县军民路1082号
法定代表人:管延沪
注册资本:34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粮食收购、销售;农药(危险化学品除外)、种子销售;一般经营项目:化肥、农副产品销售;仓储;农作物种植;农业机械设备销售;农业技术服务;病虫害防治。
成立时间:2017年1月24日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诺普信农资有限公司持股45%,嫩江市二十里农产品加工有限公司持股55%。
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3,974.38 4,018.86
净资产 2,098.74 2,143.64
负债总额 1,875.64 1,875.22
项目 2022 年 1-3 月(未经审计) 2021 年 1-12 月(经审计)
营业收入 1.07 2,890.74
净利润 -43.74 0.05
2、临漳县田田圈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名称:临漳县田田圈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河北省邯郸市临漳县临漳镇洛村
法定代表人:李宁
注册资本:530.61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农业科技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包装种子、化肥、农机具经销;农药生产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农作物种植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时间:2015年8月5日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市瑞德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持股51% ;临漳
县金农农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49%。
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1,102.20 1,119.86
净资产 566.04 630.33
负债总额 536.16 489.53
项目 2022 年 1-3 月(未经审计) 2021 年 1-12 月(经审计)
营业收入 325.34 779.69
净利润 6.23 0.46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1、资助目的及用途
嫩江嫩诺、临漳县田田圈均为公司参股公司,亦是重要下游客户,因目前各自业务规模扩大,日常经营周转资金需求,拟向公司控股子公司田田圈申请借款,用于业务的正常开展和日常流动资金周转。
2、资助金额
嫩江嫩诺借款不超过1,500万元,临漳县田田圈借款不超过800万元,本次借款总额不超过2,300万元。
3、财务资助期限
自签订借款协议之日起,借款期限不超过2年。
4、资金主要用途
田田圈提供的资金主要用于参股公司农资采购供应、日常经营用款等。
5、财务资助利息
田田圈按年化百分之十贷款利率与嫩江嫩诺、临漳县田田圈结算资金占用费。
6、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
四、风险防控措施
资助对象资产状况良好,具备了较好的偿债能力,且嫩江嫩诺公司总经理以其夫妻双方及子女的全部资产提供担保,临漳县田田圈总经理以其个人及子女的全部资产提供担保,均承担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回收财务资助款的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田田圈对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基于支持其业务发展,解决其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受资助对象资产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财务资助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
六、独立董事意见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控股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可促进其业务发展,提高总体资金的使用效率。借款利率参考市场公允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嫩江嫩诺公司总经理以其夫妻双方及子女的全部资产提供担保,临漳县田田圈总经理以其个人及子女的全部资产提供担保,均承担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回收财务资助款的风险可控。
我们认为:财务资助对象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转移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该事项交易公平、合理,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对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田田圈向参股公司嫩江嫩诺、临漳县田田圈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具有合理背景,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无异议。
八、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累计不超过为2,3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比例为0.78%;截至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经审议的对外财务资 助总额为人民币2,300万元(包括本次对外提供的财务资助),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78%;公司不存在逾期未收回财务资助金额的情况。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