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21-023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现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与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为公司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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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且满足《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同意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1年4月22日,并同意以授予价格2.81元/股向符合条件的16激励对象授予290万股限制性股票。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