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20-006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2月15日召开了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2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5元/股(含7.5元/股),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2019年3月7日公司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包括已回购股份的数量和比例、购买的最高价和最低价、支付的总金额等。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2020年1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累计 14,837,4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2%,其中最高成交价为7.02元/股,最低成交价 为6.58元/股,成交的总金额为100,951,631.1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 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1、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 十八条、十九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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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规定。
2、自公司实施回购股份计划之日起,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数量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19年3月7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96,736,533股的25%。
公司后续将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股份计划,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