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编号:2019-103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 容真 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公司将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一年,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20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临时)和 2016
年 8 月 5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员
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以上内容请参见 2016 年 7 月 21 日刊登
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委托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信托”)设立“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天启(2016)55 号诺普信员工持股集合资
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资管计划”)进行管理。截至 2017 年 1 月 23 日,公司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陆续通过二级市场(竞价、大宗交易)买入的方式购买完成公司股票,购买均价 10.05 元/股,购买数量 4907.1867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5.37%。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已卖出 1569.6839 万股,尚未卖出
3337.5028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65%。
二、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情况
根据《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2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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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公司召开了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大会,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一年,即存续期限至2021年2月4日。本次延期的期限内,不再设定锁定期。
存续期内(含延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可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情况,择机出售股票,如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完毕,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事宜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一年。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