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19-101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深圳市 融信 南方投资有 限公司保证 向本公 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115,294,059股的深圳市融信南方投资有限公司(占公司总股本的12.61%,以下简称“融信南方”,卢柏强先生持有融信南方94%的股权)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大宗交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7,422,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融信南方出具的《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1、股东的名称:深圳市融信南方投资有限公司
2、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截至本公告之日,融信南方持有公司股份115,294,059股,占公司总股本12.61%。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本次减持系融信南方资金需求,卢柏强先生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持续坚定看好公司发展前景。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
3、减持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27,422,000股(即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3%)。如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
5、减持期间:集中竞价交易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大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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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
6、减持价格:根据交易方式及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交易价格确定。
7、融信南方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卢柏强先生、深圳市融信南方投资有限公司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
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收购其持有的股份。
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2015年7月29日,公司披露《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管完成股份增持的公告》,公司于2015年7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管股份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号2015-057),公司实际控制人和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购买本公司股票,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3亿元。
截止2015年7月27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卢柏强先生及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上银瑞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设立的上银瑞金诺普信资产管理计划在二级市场购入了诺普信股票6,084,3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6%;成交金额
10,595.11万元(含手续费),已全部增持完成。本公司承诺:本次增持的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27日起六个月内不减持。
截至本公告日,卢柏强先生和深圳市融信南方投资有限公司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拟减持股份事项不存在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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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情况。
2、本次拟减持股份的融信南方将根据市场、公司股价等情况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融信南方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持续关注其减持股份情况,并根据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股东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