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19-063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 容真 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6年7月20日、2016年8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临时)及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7月21日、2016年8月6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2020年2月4日届满,现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的持股情况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不超过42个月,自草案通过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计算,即2016年8月5日至2020年2月4日。
(二)截至2017年1月23日,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天启(2016)55号诺普信员工持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计划”)在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大宗交易)购买公司股票合计4,907.1867万股,占公司截止2017年1月23日总股本的5.37%,成交均价为10.05元人民币/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8)。
根据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司 2017 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50 元人民币现金。本次权益分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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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于 2018 年 6 月 6 日实施完毕,公司已向本员工持股计划派发现金红利
6,835,780.05 元(含税)。
(三)截至本公告日,本员工持股计划未出现累计持有公司股票数量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0%及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对应的公司股票数量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的情形。
(四)截至本公告日,本员工持股计划未出现持有人之外的第三人对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和资金提出权利主张的情形。
(五)截至本公告日,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公司股票均未出现用于抵押、质押、担保、偿还债务等情形。
(六)为支付优先级份额的利息、管理费用等,2018 年 3 月 22 日至 2019
年 6 月 14 日期间,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900 万股。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4,007.1867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38%。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的相关安排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一)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
告日前 30 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二)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三)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四)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及终止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预计不超过 42 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
工持股计划之日起算。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 2 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
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提前终止或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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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持有人会议同意和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三分之二(不含)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
2、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集合资金信托所持资产已全部变现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 2 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
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提前终止或延长。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