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19-030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诺普信、证券代码:002215)2019年4月19日、4月22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本公司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况,经与公司经营层、董事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相关问题进行核实,现将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不会且预计也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3、公司于2019年4月18日披露了《关于签署<股权转让及增资扩股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司就收购云南华云金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52.9412%股权事项,与云南诚邦富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及增资扩股合作框架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1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签署<股权转让及增资扩股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7);同时披露了《关于与黑龙江省科学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1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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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与黑龙江省科学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8)。
上述相关协议均为各方初步确定合作的约定性文件,能否达成最终交易协议尚存在不确定性。除上述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本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19年2月26日披露了《2018年度业绩快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及年报编制工作正常进行中,公司2018年度业绩与前述业绩快报中数据不存在重大差异。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如股价异动发生在年度报告或半年度报告披露前10个交易日内,上市公司应当在异常波动公告中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预披露。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定2018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仅代表提议人及与会董事的个人意见,并非董事会决议,具体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董事会审议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4、2019年4月16日,公司就收购云南华云金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52.9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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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事项,与云南诚邦富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及增资扩股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1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签署<股权转让及增资扩股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7)。该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风险:
(1)该协议仅为合作框架协议,属于双方初步确定合作的约定性文件,能否达成最终交易协议存在不确定性。
(2)上述收购事项公司尚未履行审议决策程序。公司将在具体事项明确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该事项是否获得通过尚存在不确定性。
(3)本次签署《框架协议》中涉及的工业大麻项目尚处于前期筹备阶段,虽然标的公司已取得《云南省工业大麻种植许可证》(洱源县)和《云南省工业大麻加工许可证》,但由于工业大麻是特殊管制领域,工业大麻相关业务工作的推进及进展情况存在由于法规和政策监管变化、市场变化和外部宏观环境变化以及公司自身经营管理等因素带来的不确定性风险;同时工业大麻市场行情、竞争格局及工业大麻种植、加工与技术应用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工业大麻种植容易受病虫害防治、管理技术及恶劣气候、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也会给本次合作带来各类风险。
(4)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框架协议》中涉及的工业大麻种植、加工及综合利用等,需要一定的周期,故预计短期内不会产生盈利,因而该《框架协议》的签订对本公司2019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2019年4月16日,公司与黑龙江省科学院共同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1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与黑龙江省科学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8)。该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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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战略合作协议》为各方合作的原则性约定,具体的实施内容和实施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
(2)本合作事项尚处于筹划阶段,后续合作事项将面临法规、政策、经济、市场等变化和自身经营管理等不确定性因素,短期内的经营收入和盈利尚无法预测。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6、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目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