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19-018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2月15日召开了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2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5元/股(含7.5元/股),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2019年3月7日公司披露了《回购报告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2019年3月7日,公司首次实施了股份回购,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公告。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2019年3月7日通过回购专用账户首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当日回购股份数量1,952,4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2%,其中最高成交价为6.8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69元/股,合计支付的总金额为13,251,568.52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1、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于2019年3月7日首次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96,736,533股的25%。
3、公司后续将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股份计划,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