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18-048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获2018年5月18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刊登在2018年5月19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914,076,38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35元;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1.5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股权登记日:2018年6月5日
2、除权除息日:2018年6月6日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6月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8年6月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0*****315 卢柏强
2 08*****531 深圳市融信南方投资有限公司
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天启(2016)
3 08*****866 55号诺普信员工持股集合资金信托
计划
4 08*****525 西藏林芝润宝盈信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5 00*****141 卢翠冬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8年5月28日至登记日:2018年6
月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有关咨询办法
1、咨询部门:公司证券投资部
2、咨询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水库路113号
3、咨询联系人:闵文蕾
4、咨询电话:0755-29977586 传真:0755-27697715
六、备查文件
1、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
3、股东大会关于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