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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普信: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27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18-037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14日以传真和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18年4月25日在公司七楼会议室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的董事7名,实际参加现场会议的董事5名,委托参加的董事2名,参与表决的董事7名。董事长兼总经理卢柏强先生因工作原因书面委托董事兼副总经理李广泽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利;独立董事刘成敏先生因工作原因书面委托独立董事孔祥云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利。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李广泽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此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之“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和“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部分。公司独立董事孙叔宝先生、刘成敏先生、孔祥云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2018年4月27日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和《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内容详见2018年4月27日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内容详见2018年4月27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821,575,182.39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8,506,080.58元,每股收益0.3375元。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近三年分配情况如下:

    最近3年的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229,554,958元,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87,707,320.11元,占比为261.73%,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通过对《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认真审阅,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经核查,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4月27日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聘期为1年。公司2017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31万元。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本公司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17年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相关制度规定,2017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领取的薪酬情况如下:

    1.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卢柏强先生2017年年度薪酬为89.61万元人民币(含税);

    2.公司副总经理高焕森先生2017年年度薪酬为72.94万元人民币(含税);3.公司副总经理、董秘王时豪先生2017年年度薪酬为77.48万元人民币(含税);

    4.公司董事陈俊旺先生2017年年度薪酬为0万元人民币(含税);

    5. 公司财务总监袁庆鸿先生2017年年度薪酬为51.73万元人民币(含税);

    6.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李广泽先生2017年年度薪酬为78.59万元人民币(含税);

    7.公司董事柳桢锋先生2017年年度薪酬为12万元人民币(含税);

    8.公司独立董事孙叔宝先生2017年年度薪酬为10万元人民币(含税);

    9.公司独立董事刘成敏先生2017年年度薪酬为10万元人民币(含税);

    10.公司独立董事孔祥云先生2017年年度薪酬为10万元人民币(含税)。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董事卢柏强先生、陈俊旺先生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4月27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详细内容请见2018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的《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十一、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4月27日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

(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的《关于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十二、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18年  4月  27日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

(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的《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