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15-110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2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如下:
一、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及简述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1、2015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2、2015年12月8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后续相关事宜。
3、2015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临时)、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标的种类: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股票。
3、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
权的行权价格为16.05元,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8.42元。
4、激励对象: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公司及子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核心技术及业务人员,共计641人。
5、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 总计4,603万份,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 A 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91,441.10万股的5.03%。具体如下: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3,462万份股票期权,涉及的标 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 A 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
91,441.10万股的3.79%,其中首次授予3,116.20万份,占本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91,441.10万股的3.41%;预留345.80万份,占本计划拟授出股票期权总数的9.99%,占本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38%。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1,141万股公司限制性股票,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91,441.10万股的1.25%。其中首次授予 1,026.90万股,占本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91,441.10万股的1.12%;预留114.10万股,占本计划拟授出限制性股票总数的10%,占本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12%。
获授的激励 获授的激励
获授的限
获授的股票 额度占全部 额度占授予
姓名 职务 制性股票
期权(万份) 激励额度的 时总股本的
(万份) 比例 比例
高焕森 副总经理 0 50 1.086% 0.055%
王时豪 董秘、副总经理 0 50 1.086% 0.055%
董事、诺普信研
李广泽 0 50 1.086% 0.055%
究院副院长
刘畅 财务总监 0 15 0.326% 0.016%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
3,116.20 861.90 86.424% 4.350%
人员(637人)
预留 345.80 114.1 9.991% 0.503%
合 计(641人) 3,462 1,141 100.00% 5.03%
6、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时间安排:
在授予日后 12 个月为等待/锁定期,等待/锁定期满后为行权/解锁期,首
次授予部分按如下时间表行权/解锁:
可行权/解
行权期/解锁 锁数量占获
行权时间/解锁安排
期 授权益数量
比例
第一个行权 自首次授权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20%
期/解锁期 次授权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行权 自首次授权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20%
期/解锁期 次授权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行权 自首次授权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20%
期/解锁期 次授权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四个行权 自首次授权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20%
期/解锁期 次授权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五个行权 自首次授权日起60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20%
期/解锁期 次授权日起72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部分按如下时间表行权 /解锁:
可行权/解
行权期/解锁 锁数量占获
行权时间/解锁安排
期 授权益数量
比例
自该部分预留股票期权授权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一个行权 易日起至首次授权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25%
期/解锁期 当日止
第二个行权 自首次授权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 25%
期/解锁期 权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行权 自首次授权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 25%
期/解锁期 权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四个行权 自首次授权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 25%
期/解锁期 权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7、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在等待/锁定期内,各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权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
行权/解锁期 业绩考核指标
第一次解锁 以2015年业绩为基数,2016年度营业收入的增长率不低于40%
第二次解锁 以2015年业绩为基数,2017年度营业收入的增长率不低于80%
第三次解锁 以2015年业绩为基数,2018年度营业收入的增长率不低于130%
第四次解锁 以2015年业绩为基数,2019年度营业收入的增长率不低于230%
第五次解锁 以2015年业绩为基数,2020年度营业收入的增长率不低于360%
预留部分对应业绩考核要求:
行权/解锁期 业绩考核指标
第一次解锁 以2015年业绩为基数,2017年度营业收入的增长率不低于80%
第二次解锁 以2015年业绩为基数,2018年度营业收入的增长率不低于130%
第三次解锁 以2015年业绩为基数,2019年度营业收入的增长率不低于230%
第四次解锁 以2015年业绩为基数,2020年度营业收入的增长率不低于360%
(2)激励对象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制定的《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则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将激励对象所获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当期拟行权/解锁份额注销。
二、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说明
鉴于《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中陶俊霖、蒲树军等十三位员工已离职,有一位已向公司提出辞职申请,正在办理相关离职手续,另有一位激励对象因自身原因主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