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4 证券简称:大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6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政府补助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根据《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关于 XX 项目的复函》(发改高技〔2020〕692 号),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承担的某电子信息产业技术改造类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获得政府补助资金,金额为 5,000.00 万元。上述
政府补助资金已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划拨至公司账户。
该项目技术来源于公司前期承担的国家重大专项科研成果,通过新增半导体工艺类设备和测试封装类设备进行工艺升级和产能提升,计划提升公司非制冷红外探测器芯片工艺水平和产能规模。本项目建成后,对提高我国红外焦平面图像传感器芯片的整体技术水平,提升批量制造能力和保障供应能力都具有重大意义,为实现非制冷红外探测器芯片完全自主可控打下坚实基础。该项目也标志着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对公司非制冷红外探测器芯片技术先进性和现有产业化基础的认可。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第四条规定,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公司本次获得的政府补助金额为 5,000.00 万元,按照项目概算书的使用计划,全部用于本项目费用化的科研支出,故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
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公司收到的上述财政补助资金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计入“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本项目对应的资产的折旧年限,将递延收益平均分摊转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本项目实际科研进展分期转入当期损益。具体的会计处理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通过本项目建设,公司将在工艺升级和产能提升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产品的规模化效应,提高公司探测器整体技术水平并降低成本,满足下游客户对产品性能、价格、可靠性和供货稳定性等多方面的要求,为公司未来业务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本次所披露列示补助预计将增加本年度利润,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本次政府补助的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结果为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