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4 证券简称:大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9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无需编制前次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92 号)核准,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于 2014 年 3 月向 5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9,333,333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15.00 元,共计募集资金 44,000.00
万元,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1,300.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42,700.00 万元。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4〕51 号)。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至今已超过五个会计年度,且近五年内公司未进行过再融资募集资金。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规定:“上市公司申请发行证券,且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董事会应按照本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发行申请文件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截止日的最近一次(境内或境外)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详细说明,并就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作出决议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最近五个会计年度内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鉴于上述情况,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