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4 证券简称:大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3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9 日召
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 2019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并于 2019 年 12 月28 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2019-058)。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公告。现将公司在本次回购方案中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0 年 1 月 15 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
施了股份回购,回购股份数量 326,0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 458,666,666 股的0.0711%,最高成交价为 11.3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1.25 元/股,成交总额3,678,540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实际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的回购价格上限,符合既定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符合《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一)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三)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日(2020 年 1 月 15 日)前五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60,882,100 股。根据《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每五个交易
日最大回购股份数量均未超过 60,882,100 股的 25%,即 15,220,525 股。
(四)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当日交易涨幅限制,后续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资金安排情况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