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大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9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已获 2021 年 6 月 2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
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20 年末总股本 206,000,0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1 元(含税),共分配股利 2,060,000 元,
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股本总额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
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06,000,000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1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
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090000 元;持
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
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2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1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
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 6 月 2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 年 6
月 30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6 月 2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路 18 号深圳湾科技生
态园 12 栋 A1406
咨询联系人:何强、李玲
咨询电话:0755-86555281
传真电话:0755-86338185
七、备查文件
1、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6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