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大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0-104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的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73 号”文核准,深圳市大为创
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08 年 1 月 21 日、2008 年 1 月
22 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60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70元/股,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2,22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299.95 万元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920.05 万元。募集资金已于
2008 年 1 月 24 日全部到位,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
XYZH/2006SZA1005-19 号验资报告。自前次募集资金到位经验资报告验证确认,距今已满五个会计年度。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申请发行证券,且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董事会应按照本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发行申请文件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截止日的最近一次(境内或境外)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详细说明,并就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作出决议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鉴于公司近五个会计年度内,未进行过再融资募集资金,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已超过五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因此,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也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就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