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特尔佳 公告编号:2018-031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特尔佳,证券代码:002213)交易价格于2018年3月30日、2018年4月2日、2018年4月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了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问询了公司管理层、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向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核查询问,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该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6、2018年3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股票复
牌的公告》,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经与交易对方及标的公司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行多次沟通后,双方仍无法就交易的核心条款达成一致,故难以在较短时间内形成具体可行的方案以继续推进本次资产重组。为维护全体股东及公司利益,经审慎考虑,公司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根据相关规则的规定,公司承诺自披露《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股票复牌的公告》之日起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7、2018年4月3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 322 号)
(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就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和分析,并对问询函中所列问题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回复及披露,详情参见公司于2018年4月4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18-032)。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已于2018年2月27日在指定媒体披露《2017年度业绩快报》(公
告编号:2018-018),该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已经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公司计划于2018年4月2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
3、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