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天融信 公告编号:2024-025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进展公告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李雪莹女士,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孔继阳先生及董事、 副总经理吴亚飚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李雪莹女士,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孔继阳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吴亚飚先生(以
下合称“本次计划增持主体”)计划自公司 2024 年 2 月 2 日披露《关于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起 6 个月内,合计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 300 万元(含本数)(以下简称“本次增持计划”)。
2、截至 2024 年 2 月 7 日,本次计划增持主体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
280,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237%,合计增持股份金额为 162.56 万元。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收到本次计划增持主体 出具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的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计划基本情况概述
1、本次计划增持主体:董事长、总经理李雪莹女士,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孔继阳先生及董事、副总经理吴亚飚先生。
2、本次拟增持股份金额及资金来源:本次计划增持主体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合计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300万元(含本数)。
3、本次拟增持股份价格: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本次计划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情况,实施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计划自本次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未来6个月内(即2024
年2月2日至2024年8月1日)完成(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得增
持的期间除外)。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
实施并及时披露。
5、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方式:由本次计划增持主体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票。
二、本次增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截至 2024年2月7日,本次计划增持主体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
280,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237%,合计增持股份金额为162.56万元。具体情况
如下:
本次增 增持数量 增持 增持 增持金额 增持前 增持后
持主体 (股) 比例 日期 (万元) 持股数量 占总股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
(股) 本比例 (股) 比例
53,400 0.0045% 2024/2/5 30.83
李雪莹 98,300 0.0083% 2024/2/6 55.55 8,820,000 0.7445% 9,027,000 0.7620%
55,300 0.0047% 2024/2/7 33.55
17,300 0.0015% 2024/2/5 9.98
孔继阳 18,000 0.0015% 2024/2/6 9.99 330,000 0.0279% 373,400 0.0315%
8,100 0.0007% 2024/2/7 4.99
20,000 0.0017% 2024/2/5 11.85
吴亚飚 8,151,061 0.6880% 8,181,061 0.6906%
10,000 0.0008% 2024/2/6 5.82
合计 280,400 0.0237% - 162.56 17,301,061 1.4604% 17,581,461 1.4840%
注:上表中出现总数与各分项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公司无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2、本次增持行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
关规定执行。本次计划增持主体承诺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本次计划增持主体出具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