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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融信:〝奋斗者〞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完善与修订稿)摘要

公告日期:2023-08-19

天融信:〝奋斗者〞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完善与修订稿)摘要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天融信      公告编号:2023-059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奋斗者”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完善与修订稿)摘要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三年八月


                        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一、本激励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制订。

  二、本激励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A 股普通股。

  三、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7,127.0350 万份股票期权,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 A 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18,581.3147 万股的 6.01%。其中首次授予 6,477.0350 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5.4621%,首次授予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90.88%;预留 650.00 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5481%,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9.12%。在满足行权条件的情况下,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行权有效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 1 股公司股票的权利。

  截至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告日(2022 年 4 月 14 日),公司尚在有效期内的股
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不含已行权/解除限售/注销的部分)包括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 1,026.9612 万份、限制性股票1,132.0048 万股;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 699.4783 万份、限制性股票 791.3846 万股;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 382.5600 万份、限制性股票 250.5800 万股,上述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权益合计4,282.9689 万股(份)。因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7,127.0350 万份股票期权,公司所有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11,410.0039万股(份),约占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9.6221%。

  公司所有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股票期权的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将做相应的调整。

  四、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9.65元/份。

  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

  五、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1,270 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符合条件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核心管理人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预留激励对象指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时尚未确定但在本激励计划存续期间纳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六、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有效期为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所有股票期权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72个月。

  七、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下列情形:

  (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五)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八、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参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一)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二)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三)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四)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九、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股票期权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十、激励对象承诺,若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股权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十一、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之日起 60 日内,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对激励对象进行授予,并完成公告、登记等相关程序。公司未能在 60 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应当及时披露未完成的原因,并宣告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未授予的股票期权失效。预留部分须在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 12 个月内授出。

  十二、本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要求。

                    目录


第一章 释义 ...... 5
第二章 本激励计划的目的与原则...... 6
第三章 本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 7
第四章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8
第五章 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数量和分配...... 10
第六章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等待期、可行权日、禁售期...... 12
第七章 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和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14
第八章 股票期权的授予、行权的条件...... 16
第九章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22
第十章 股票期权会计处理 ...... 24
第十一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 27
第十二章 附则 ...... 30

                        第一章 释义

    以下词语如无特殊说明,在本文中具有如下含义:

天融信、本公司、公司    指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激励计划              指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奋斗者”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

股票期权、期权          指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
                            件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股票的权利

                            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获得股票期权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激励对象                指  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技术)人
                            员

授予日                  指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日期,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

等待期                  指  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
                            段

行权                    指  激励对象按照激励计划设定的条件购买标的股票的行为

可行权日                指  激励对象可以开始行权的日期,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

行权价格                指  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购买公司股票的价格

行权条件                指  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使股票期权所必需满足的
                            条件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            指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注:

    1、本激励计划摘要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

    2、本激励计划摘要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第二章 本激励计划的目的与原则

  公司主营业务聚焦于网络安全领域,属于典型的知识密集型、技术密集型行业,在行业内人才竞争日益激烈的环境下,网络安全建设的核心要素是网络安全人才,网络安全空间的竞争归根结底是人才的竞争。公司一直本着“融天下英才,筑可信网络”的理念,始终致力于完善员工激励机制,持续推出符合公司发展需求的激励方案,为保留及吸引关键核心人才提供必要保障。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公司推出本激励计划的具体目的如下:

    (一)进一步落实“融天下英才,筑可信网络”理念,实现关键核心人员与公司长期成长价值的深度绑定。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对公司整体业绩和中长期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的关键核心人员。在不断推动公司战略落地、业务拓展与效率提升的同时,公司为员工创造的价值提供更长期的激励,促进关键核心人员与公司长期成长价值的深度绑定,有利于发挥团队的能动性,主动承担公司长期发展与成长的责任,不断提升经营业绩,强化公司长期竞争优势,确保公司战略和长期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确保公司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为股东带来更高效持久的回报。
  为抓住行业发展机遇,持续提升竞争力,实现公司战略和经营目标,本次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以净利润目标为主,营业收入目标为辅。净利润目标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盈利能力,是衡量企业经营效益的有效性指标,是企业成长性的最终体现;营业收入目标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经营情况和市场情况,是预测公司经营业务拓展趋势的重要指标之一。公司业绩考核目标的设定是基于公司历史业绩、行业发展状况、市场竞争情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等相关因素,以真实反映公司盈利能力及成长性的净利润目标为主,具有一定的挑战性,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竞争能力以及调动员工的积极性,确保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为股东带来更高效、更持久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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