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天融信 公告编号:2023-016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第二批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预留授予日(第二批次):2023年4月11日
● 股票期权预留授予数量(第二批次):540.50万份
● 股票期权预留授予人数(第二批次):248人
●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9.630元/份
●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72个月
●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期数:三期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奋斗者”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第二批次)条件已经满足,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第二批次)的议案》,确定股票期权的预留授予日(第二批次)为2023年4月11日。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激励计划简述
(一)授予股票期权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二)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务 授予批次 获授的股票期权 占授予股票期 占目前公司总
数量(万份) 权总数的比例 股本的比例
李雪莹 董事长、总经理 首次授予 600.00 8.4377% 0.5064%
孔继阳 董事、副总经 首次授予 50.00 0.7031% 0.0422%
理、财务负责人
首次授予 20.00 0.2813% 0.0169%
吴亚飚 董事、副总经理
预留授予(第二批次) 10.00 0.1406% 0.0084%
副总经理、董事 首次授予 20.00 0.2813% 0.0169%
彭韶敏 会秘书
预留授予(第二批次) 5.00 0.0703% 0.0042%
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 首次授予 5,770.9350 81.1558% 4.8707%
(技术)人员(1,261 人)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预留授予(第一批次) 109.50 1.5399% 0.0924%
(40 人)
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 预留授予(第二批次) 525.50 7.3900% 0.4435%
(技术)人员(246 人)
合计 7,110.9350 100.0000% 6.0016%
注:
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股
东大会批准最近一次股权激励计划时公司已发行的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
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东大会批准最近一次股权激励计划时公司已发行的股
本总额的 1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每份9.65元,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与首次
授予部分相同;因公司实施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董事会同意对本激励计划股
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行权价格由9.650元/份调整为9.630元/份。
(四)本激励计划的等待期、可行权日和行权安排
1、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段为等待期,激励
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均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计算,分别为12个
月、24个月、36个月。
2、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通过后,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12
个月后可以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
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
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在可行权日内,若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激励对象应在股票期权授予
登记完成之日起满12个月后的未来36个月内分三期行权。
3、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股票期权 自相应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 33%
第一个行权期 应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股票期权 自相应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 33%
第二个行权期 应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股票期权 自相应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 34%
第三个行权期 应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或因未达到行权条件而不能申请行权的
该期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五)本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考核年度为 2022-2024 年三个会计年度,
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及公司层面行权比例如下表所示:
以净利润 54,981.67 以营业收入 354,128.68
年度净利润 万元为基数的年度净 年度营业收入 万元为基数的年度营业
行权期 对应考核年度 目标值 利润增长率 目标值 收入增长率
(万元) 目标值 (万元) 目标值
第一个行权期 2022 年 75,000 36.41% 430,000 21.42%
第二个行权期 2023 年 87,970.67 60% 495,780.15 40%
第三个行权期 2024 年 109,963.34 100% 566,605.89 60%
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实际完成数 公司层面行权比例
(以净利润 54,981.67 万元和营业收入 354,128.68 万元为基数)
年度净利润增长率≥目标值 100%
目标值的 80%≤年度净利润增长率<目标值,且年度营业收入增长 90%
率≥目标值
目标值的 80%≤年度净利润增长率<目标值,且目标值的 80%≤年 80%
度营业收入增长率<目标值
目标值的 80%≤年度净利润增长率<目标值,且年度营业收入增长 70%
率<目标值的 80%
年度净利润增长率<目标值的 80%,且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目标 60%
值的 100%
年度净利润增长率<目标值的 80%,且目标值的 80%≤年度营业收 50%
入增长率<目标值
年度净利润增长率<目标值的 80%,且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目标 0%
值的 80%
说明:
①上述“年度净利润”及“年度净利润增长率”目标计算以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即计算公式为: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当年摊销的股份支付费用;上述股份支付费用包括本次及其他全部在有效期/存续期内的股
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
②上述“年度营业收入”及“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目标计算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的营业收入
作为计算依据。
(2)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若于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
授予,则各期的行权考核年度、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及公司层面行权比例与首次授予
部分相同;
若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于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授予,则考核年度为
2023—2025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及公司层
面行权比例如下表所示:
以净利润 54,981.67 以营业收入 354,128.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