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天融信 公告编号:2022-066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奋斗者”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奋斗者’股权激励计划”)规定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于 2022年 6 月 3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9 年 1 月 31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 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就 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就 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就 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公司于 2019 年 2 月 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南洋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并在公司官网(www.nanyangcable.com)对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
为 2019 年 2 月 1 日起至 2019 年 2 月 10 日,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天。公示期限内,公
司员工可向监事会反馈意见。截至 2019 年 2 月 10 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
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公司于 2019 年 2 月 12 日披露了《监
事会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3、公司对 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 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即 2018 年 8 月 1 日至 2019 年 1 月 31 日)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进行了自查,并于 2019 年 2 月 19 日披露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19 年 2 月 18 日,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9 年
股权激励计划及相关议案后,公司于 2019 年 2 月 19 日披露了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以及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
5、2019 年 3 月 5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
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2019 年 3 月 7 日,公
司披露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6、2019 年 3 月 19 日,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中 943 名激励对象获授的 2,975.0920
万股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并上市;995 名激励对象获授的 2,994.1530 万份股票期权完成
登记。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3 月 18 日、2019 年 3 月 20 日披露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股票来源为定向发行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公告》《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股票来源为回购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公告》《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公告》。
7、2020 年 5 月 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可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 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解除限售期可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是否成就发表了核实意见,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8、2020 年 6 月 2 日,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
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3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9、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8 月 3 日、2020 年 8 月 4 日办理完成股票期权注销及限制
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并披露了《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10、2021 年 5 月 7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期可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解除限售期可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是否成就发表了核实意见,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1、2021 年 5 月 31 日,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
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12、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5 月 26 日、2021 年 6 月 18 日办理完成股票期权注销及限
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并披露了《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13、2021 年 8 月 18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2021 年股权
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了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董事会同意对 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首次调整。
14、2022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 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条件是否成就发表了核实意见,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5、2022 年 5 月 19 日,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
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0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16、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30 日办理完成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并披露了《关
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17、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了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董事会同意对 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再次调整。
(二)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年9月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就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就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就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2020 年 9 月 9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南洋天融
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并
在公司官网(www.nanyangcable.com)对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
2020 年 9 月 9 日起至 2020 年 9 月 20 日,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天。公示期限内,公司员
工可向监事会反馈意见。截至 2020 年 9 月 20 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2 日披露了《监事
会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3、公司对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