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天融信 公告编号:2021-119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1 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
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5)首席合伙人:梁春
(6)人员信息: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大华所合伙人数量为 232 人,注
册会计师人数为 1,679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821 人。
(7)业务规模:大华所 2020 年度业务总收入为 252,055.32 万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为 225,357.80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109,535.19 万元,2020 年度上
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376 家,审计客户的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2020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
审计收费总额为 41,725.72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32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风险基金 2020 年度年末数:405.91 万元;职业
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3、诚信记录
大华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27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2 次;56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25 次、纪律处分 3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忻,1999 年 6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
1997 年 5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 2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0 年 12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5 家。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沈彦波,2014 年 6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 年起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 2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17 年 12 月开始为本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 家。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熊亚菊,1999 年 6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
年 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 年 2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13
年 1 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50 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公司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公司 2020 年度审计费用 160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 140 万元,内部控制
鉴证费用 20 万元,系按照大华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依据实际情况决定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报酬、调整服务范围或个别事项另作安排等事宜。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相关议案材料,我们认为:经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以 9 票
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5、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