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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洋股份: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0-10-27

南洋股份: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南洋股份        公告编号:2020-115
            南洋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0月26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10月26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0月2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0月26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汕头市珠津工业区珠津二街1号三楼310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郑汉武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计45人,代表股份数量533,685,3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5.7931%。其中: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41人,代表股份数量271,303,9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3.2793%。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股份数量164,508,9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4.115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1人,代表股份数量369,176,333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总股份的31.6773%。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五项议案,出席会议所有股东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33,685,305股。

    议案的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 1.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审议时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个表决,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选举李科辉、王进宏、李健、顾洁、高良才、李雪莹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成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生效。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1 李科辉

    表决结果:获得投票数 353,205,941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182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获得投票数 90,824,611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3.4771%。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李科辉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王进宏

    表决结果:获得投票数 352,784,197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103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获得投票数 90,402,867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3.3216%。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王进宏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李健

    表决结果:获得投票数 352,761,297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099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获得投票数 90,379,967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3.3132%。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李健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投票数 352,784,197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103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获得投票数 90,402,867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3.3216%。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顾洁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 高良才

    表决结果:获得投票数 352,784,197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103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获得投票数 90,402,867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3.3216%。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高良才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 李雪莹

    表决结果:获得投票数 352,784,197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103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获得投票数 90,402,867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3.3216%。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李雪莹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议案 2.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审议时对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个表决,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选举刘少周、冯海涛、吴建华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生效。

    2.01 刘少周

    表决结果:获得投票数 353,221,441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185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获得投票数 90,840,111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3.4828%。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刘少周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冯海涛

    表决结果:获得投票数 353,221,441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1853%。

决权股份总数的 33.4828%。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冯海涛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吴建华

    表决结果:获得投票数 353,287,441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197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获得投票数 90,906,111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3.5071%。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吴建华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议案 3.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审议时对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进行逐个表决,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选举马炳怀、杨艳芳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生效。

    3.01 马炳怀

    表决结果:获得投票数 351,754,930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910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获得投票数 89,373,600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2.9422%。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马炳怀当选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 杨艳芳

    表决结果:获得投票数 353,287,441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197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获得投票数 90,906,111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3.5071%。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杨艳芳当选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议案 4.00 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含证券简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33,639,1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3%;
反对 4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7%;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1,257,7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0%;反对4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 5.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33,639,1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3%;
反对 4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7%;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1,257,7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0%;反对4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彩霞、郭佳

    3、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南洋股份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南洋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南洋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洋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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