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南洋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2
南洋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明泰汇金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南洋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8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明泰汇金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泰资本”)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明泰资本计划自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六个月内(即2019年10月9日至2020年4月8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在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即2019年10月31日至2020年4月30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69,508,99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6%)。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2020年4月30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股东明泰资本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截至2020年4月30日(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时间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结果进行说明。
一、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截至2020年4月30日,明泰资本以集中竞价方式共计减持公司股份10,612,2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2%;以大宗交易方式共计减持公司股份1,892,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6%;以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6%。减持股份来源均为非公开发行股份。具体股份减持情况如下: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份
(元/股) 股数(股) 变动比例
集中竞价 2019.11.12 15.23 400,000 0.03%
集中竞价 2019.11.13 15.29 200,000 0.02%
集中竞价 2019.11.14 16.09 3,400,000 0.29%
集中竞价 2019.11.22 16.98 1,467,000 0.13%
集中竞价 2019.11.25 16.57 180,000 0.02%
集中竞价 2019.11.26 16.29 640,000 0.06%
集中竞价 2019.11.27 16.00 420,000 0.04%
集中竞价 2019.11.28 15.96 160,000 0.01%
集中竞价 2019.11.29 15.86 300,000 0.03%
集中竞价 2019.12.04 16.27 1,270,000 0.11%
集中竞价 2019.12.05 16.28 970,000 0.08%
集中竞价 2019.12.06 16.44 300,000 0.03%
集中竞价 2019.12.09 17.07 905,250 0.08%
大宗交易 2019.12.09 14.85 900,000 0.08%
大宗交易 2019.12.11 15.66 992,800 0.09%
协议转让 2019.12.12 13.77 25,000,000 2.16%
合计 - - 37,505,050 3.24%
注:
1. 表中合计数可能会因四舍五入的原因而与相关单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
2. 2019年11月17日,明泰资本与中电科(天津)网络信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了《股
份转让协议》,并于2019年12月12日完成过户。
明泰资本自上次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19年12月13日)以来未减持公司股票。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数 141,526,740 12.22% 104,021,690 8.98%
明泰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41,526,740 12.22% 104,021,690 8.98%
资本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00%
三、其他相关说明
(一)明泰资本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2020年4月30日,明泰资本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保持一
致,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二)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间,明泰资本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三)公司于2019年12月16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提示性公告》,该事项处于尽职调查阶段,明泰资本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在交易敏感期不减持公司股份。
(四)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为明泰资本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明泰资本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南洋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