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南洋股份 公告编号:2018-111
南洋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控股股东郑钟南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南洋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8月17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郑钟南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郑钟南先生计划自本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即:2018年9月10日至2019年3月9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2,93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关于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于2018年8月18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鉴于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10日,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已经过半。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内,郑钟南先生未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其持有本公司股份241,271,2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04%。
二、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郑钟南先生将根据市场行情、公司股票价格等因素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具体的减持时间、减持价格也存在不确定性。
(二)、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郑钟南先生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反减持计划和其相关承诺的情形。
(四)、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郑钟南先生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洋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