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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洋股份:关于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告日期:2018-08-18


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南洋股份      公告编号:2018-077
            南洋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郑钟南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本公司股份260,371,2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70%)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郑钟南先生,计划自本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即:2018年9月10日至2019年3月9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2,93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南洋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17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郑钟南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郑钟南

    2、持股情况:截止本公告日,郑钟南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60,371,24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2.70%;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数为81,7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31.38%,占公司总股本的7.12%。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不超过22,93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

      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应对该
      减持数量做除权处理。


  4、减持期间与减持方式:

  集中竞价方式: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即2018年9月10日至2019年3月9日。

    5、减持价格:按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

  (二)郑钟南先生此前已披露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1.郑钟南先生在2008年1月21日首次公开发行时作出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股东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该承诺事项已履行完毕。

    2.郑钟南先生在2008年1月21日首次公开发行时作出承诺:本人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期间或者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期间,本人不在任何地域以任何形式,从事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章所规定的可能与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活动。该承诺事项正常履行中。

    3.郑钟南先生在2015年7月8日作出承诺:鉴于近期股票市场波动较大,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承诺自本承诺日起,未来六个月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票。该承诺事项已履行完毕。

    4.郑钟南先生在2015年7月8日作出承诺:承诺自2015年7月9日起,根据股票二级市场实际情况,未来十二个月内通过包括但不限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竞价交易、二级市场、大宗交易及参与公司定增等一种或多种方式择机增持本公司股票,增持股数不低于100万股。该承诺事项已履行完毕。

    5.郑钟南先生在2014年7月24日作出承诺: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持有的公司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该承诺事项已履行完毕。

    6.郑钟南先生在2017年1月23日资产重组时作出以下承诺:(1)关于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2)关于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承诺;(3)关于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4)本次交易中,本人不存在放弃公司控制权的相关安排,与本次交易有关各方也不存在其他任何未披露的协议、安排,包括委托、转让表决权、提案权、提名权等相关权益的安排。本次交易完成后36个月内,本人作为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不会放弃上市公司控制权,也不会放弃本人在上市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提名权、提案权、表决权及合法权益;(5)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6)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前述承诺均正常履行中。

  截止本公告日,郑钟南先生严格遵守了以上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相关承诺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郑钟南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本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具体的减持时间、减持价格也存在不确定性。

  (二)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为郑钟南先生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发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郑钟南先生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四)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郑钟南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南洋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