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南洋股份 公告编号:2011-046
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经营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主要内容
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1 年 7 月 29
日收到广东省电力物资总公司发来的中标通知书,通知公司已确定为南方电网公
司 2011 年一级物资集中采购 10kV 配网设备材料 11-6-2 批项目的中标单位。
公司已按要求与项目单位签署书面合同,并于近日收到全部合同原件。
1、 合同生效条件:合同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
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2、合同标的:低压电线及 10kV 交联电缆
3、合同总金额:23235.95 万元;
4、合同双方:买方为广东电网公司、卖方为广州南洋电缆有限公司;
5、签署地点:广东电网物流服务中心;
6、合同履行期:按相应合同的约定履行;
7、违约责任:对于买方或卖方的违约行为,按照双方签订的相应的采购合
同中的相关条款执行;
8、争议解决方式: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
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开始后 30 天仍不能达成协议时,任何一方有权向买
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由上述过程发生的费用除上述审理判决中另有决定,应
由败诉方负担;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中未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9、履约保证金:卖方应在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含本数)向买方提交
金额为合同价格 10%的履约保证金,有效期自卖方履约保证金提交买方之日起至
合同项下货物全部完成安装、调试、性能试验和验收合格为止。履约保证金有效
期终止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且无索赔(有索赔待索赔完成后),买方将履约保
证金退还卖方。
10、合同的前期中标公告
公司于 2011 年 8 月 2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了《 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项目中标的公告》,公告编号:2011-034。
二、交易对方情况
1、基本情况
广东电网公司是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005 年 3 月 31
日更名为广东电网公司,注册资金 480 亿元。2010 年底公司资产总额 2431 亿元,
是经营电网投资、运行维护、电力交易与调度、电力营销、电力设备销售、调试、
检测和试验以及电力设计、施工、修造、物资、科学研究、技术监督、技术开发、
电力生产调度信息通信、咨询服务、电力教育和培训等业务的经济实体,是统一
管理广东电网,负责广东电网安全、稳定、经济、优质运行的企业法人。
2、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近三年与公司发生多起类似业务。
3、交易对方的履约能力
该公司为国有企业,经营规模较大,是目前全国最大的省级电网。资金实力
雄厚,信用优良,为公司一直以来的合作客户,履约情况一直保持良好。
三、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2010年度营业总收入为185663.8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为13122.97万元,具备履行合同的资金;公司目前的产能能够保证合同得到正
常履行。
2、本合同的履行金额占本公司2010年度经审计营业总收入的12.52%,其合
同的履行将对公司2011年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3、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经营的独立性不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
因履行该合同而对广东电网公司形成依赖。
四、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双方已签订的相应采购合同中已就违约、争议,以及遭遇不可预计或不可抗
力时的应对措施和责任归属等做出明确规定,但在合同履行期间可能出现的各种
问题仍有可能对合同的履行造成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预计该合同于2011年年内履行完毕,具体履行情况将在定期报告中
披露;
2、备查文件:公司与广东电网公司签订的相应采购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