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宏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4-045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 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2024年11月6日发出的会议通知,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邱云锋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经监事会审查,同意提名邱云锋先生、符晓兵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两位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为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后,将与后续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以上候选人逐个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1 选举邱云锋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通过。
1.2 选举符晓兵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特此公告。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1月12日